开票金额/1.03=不含税销售额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0.03
小规模纳税人月申报收入不超过2万元的(季度6万元),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月申报收入超过2万元的(季度6万元),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月申报收入÷(1+3%)×3%。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9号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通知》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是指月销售额或营业额在2万元以下(含2万元,下同)。月销售额或营业额超过2万元的,应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
二、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中,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6万元(含6万元,下同)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可按照《通知》规定,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计算是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动产除外)和销售旧货的普通发票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应税货物及劳务、应税服务的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
“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填写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的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发票金额除以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