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与落实欧盟法律法规的实践中,无论是欧盟(比如德国和瑞士)还是国内的认证同行中间时常因为越来越名目繁多的欧盟法规表现形式和其内在的法律区别而困惑不堪。通过下面的比照分析,希望能够为认证界的同行提供一点有益的信息来准确识别欧盟指令与欧盟条例的异同,以及它们在不同历史时期书不同的编码差异。
1英文 中文 德文
EC Directive 欧盟指令 EG Richtlinie
EC Regulation 欧盟条例(规程) EG Verordnung
2针对对象
欧盟指令 首先针对每个成员国而不是当事人(组织或者机构)
欧盟条例 广泛效应,无论成员国还是当事人(组织或者机构)
3法规有效性
欧盟指令 发布后通常给与成员国一定的时限,成员国有权选择并决定适合自己意图的形式和手段,并以国家法律法规形式的将欧盟指令落实到本国法规系统后方对具体的当事人(组织或者机构)发生法律效应
欧盟条例 已经发布立即生效,无须经过欧盟成员国内以国家法律法规形式的落实措施,即条例无论对于成员国还是当事人(组织或者机构)具备同等法律效应
4欧盟指令和条例的代码表述格式
A过去
例如: 旧版欧盟机器指令 98/37/EEC
例如: 1971年第1408号欧盟条例: EEC/1408/71
B当前(共存)
例如:新版欧盟机器指令MD 2006/42/EC
新版欧盟旧电器指令 WEEE
2012/19/EU
例如:
2004年第1935号针对与食品接触材料的框架性欧盟条例: EC/1935/2004
2011年第11号塑料欧盟条例(FCM/1935/2004框架条例下的具体执行条例): EU/11/2011
C未来趋势
例如: 欧盟有害物质禁用指令 ROHS 2011/65/EU
2011年第11号塑料欧盟条例(FCM/1935/2004框架条例下的具体执行条例): EU/11/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