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土地纠纷乡政府的处理意见在法庭上能做证据吗

2025-02-27 14:4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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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个需要具体看证明什么
比如证明农村承包土地纠纷乡政府曾经处理过,那当然是没有问题的

回答2: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乡政府的调解处理意见,能否作为证据被法院采纳,那要由法院来进行决定。一般来说,只要是合理合法、与本案有直接关系、能对本案起到证明作用的,都可以作为证据,当然最终决定权利在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