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一套房子,常年没人住。这次回去发现有人住进去了,是物业租出去的。我该怎么依据法律处理??!!

2024-11-16 08:36:2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依据物权法你可以要求租客立刻搬出。并要求物业公司赔偿你的损失。租金数目无法确认可按当地房租行情。租出日期可按照你房屋的空置时间。如物业公司有反对意见,你可要求物业公司自己进行举证。同时你还可以起诉物业公司,要求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对他的侵权行为进行赔偿。

回答2:

如果你们没有欠物业费,水电费且没有故意断绝和物业公司的联系。那么你们可以拿房产证去法院或者物业管理公司的上级单位去起诉他们。

回答3:

他们怎么会有钥匙呢?要是我的话,我就跟他们要钱,从我没住人的时候算起,除非他们有证据能证明出租日期,那就从出租日期算起。不给的话,就法院告他们,按照当地的平均房租,乘以出租日期,向他们索取赔偿!

回答4:

依据物权法要求物业公司给你租金同时可以要求租客搬离你的房子。物业根本无权出租你的房子。你是所有权人,只有你能处分这个房子并获得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