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谁应还钱的问题。
女儿与儿子具有相同的继承权,对于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在遗产继承上可以多分一些。父母生前欠的钱,应该用遗产来偿还,偿还后的遗产进行继承分配。
如果当时约定了利息,应该按当时的约定(除非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但本案应该不存在这种情况吧,子女给父母放高利贷是不太可能的),如果没有约定利息的,应该不可以要求利息。
赡养义务包括:
1,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2,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3,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01,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02,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
03,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4,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这属于赡养的 女儿也是继承权的
1000元要还的话 按银行的标准利息算
对老人们的物质生活保障和精神上的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