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单位委托应由施工单位还是建设单位委托?

2024-11-07 12: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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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质量检测业务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机构没有义务监制材料设备。检测报告经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由施工单位归档。检测机构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并应当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

检测机构资质按照其承担的检测业务内容分为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检测机构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不得承担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

扩展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十条

检测机构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委托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

(二)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或伪造检测报告的;

(三)弄虚作假送检试样的。

回答2:

应该是施工单位,如同原材料检验一样,桩检测报告由施工单位提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第二百七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资质要求

检测机构资质的要求包括以下3点:

专项检测机构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一)专项检测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见证取样检测机构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二)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

(三)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少于6人。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回答3:

应由建设单位委托。从几年前开始委托单位就要填建设单位了,当时也是突然通知,不填建设单位不让送检。填是填建设单位,但实际送检单位还是施工单位。

回答4:

委托和送检是两回事。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施工单位是有配合送检的义务,这个可以合同约定。哪有建设单位去送检的,那不累死。

回答5: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1号,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检测结果利害关系人对检测结果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由提出复检方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