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鉴定站(所)是具体承担对待业人员、从业人员、军地两用人才、各级各类职业技术院校和其他职业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事业机构。其设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具有与所鉴定工种(专业)及其等级或类别相适应的考核场地和设备;②具有与所鉴定工种(专业)及其等级或类别操作技能考核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仪器;③有专(兼)职的组织管理人员和考评员;④有完善的管理办法;⑤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