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但不能从你的叙述中看出企业违法,而且你已经经历变化1年,可以视为已经默认变化。建议你详细了解,企业派你到其它公司工作,是什么性质,出差?派遣?或者直接找你原公司协商解决工作岗位调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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