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方未认证作废重开就行了.
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可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一)发生以下情形(前提必须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且购货方未认证抵扣),由销货方申请红字:
1、发票开具有误且发票未认证,发票尚未交付给购买方的。(仅限发票开具的当月或次月申请)。
2、发票开具有误且发票未认证,购买方拒收的。
(二)发生以下情形,由购货方申请红字:
1、发生退货且发票已认证
2、发生折扣折让且发票已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