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还有效力吗

2024-11-17 15: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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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有效力,没有废止,但和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冲突时,按《劳动合同法》执行。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 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 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回答2: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仍有效。

回答3: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