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牌照过期了,怎么办?可以不开车去续吗?

过期了就不能上路,可以不开本车去续吗?4s不给我办。
2025-03-01 04: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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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临时牌照过期了,需要重新到车辆管理所申请临时行驶车号牌;申请临时行驶车号牌不需要开车前往。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二、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三章 其他规定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五)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因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对具有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