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公司招聘的是办公室文员,试用期过后,公司以体验的名义调我去现场做操作工,请问我可以拒绝吗?

2024-11-18 08: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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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只要你开始工作,就适用劳动法。
2、岗位调整属于公司内部事务,你去不去是你的自由。但因为你不去而辞退你,是合法的。
3、没有合同,对你很不利。你签完字,公司再改什么东西,你是控制不了的。
4、不给你合同、不交保险(如果是的话)、待遇差距大,是可以去告的,但因为没有证据,实际上不太好办。如果决定去,那就把工资条、证件什么的带上,其他的只能靠口述了。

回答2:

如果要告公司,先可以申请仲裁,只要提出你是单位的员工的书面证据。

回答3:

可以拒绝。
可以提供你在厂里的工作证,入厂牌,或上班打卡记录都可以作为书面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