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作时间被电击伤,老板不肯给钱,现在老板只给了1000元,到出院到用了8000多元,我该怎么办。

没有签合同的 是做临时工的
2025-03-10 04: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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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带好有关此次工伤的证据资料,去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工伤。
2、带好有关证据(包括此次工伤认定的证据)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你要主张你所有的权利(包括有否签定劳动合同、有否拖欠工资、有否拖欠加班费、有否缴纳社会保险、及本次工伤的赔偿等等)。
3、对仲裁结果不服,再去法院起诉。

回答2:

可劳动仲裁要求全部医疗费用\误工损失等

回答3:

首先,去劳动局或者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然后,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最后,不服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