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是我们个人身份的很重要的一个凭证,涉及到我们个人的信息安全,如果不小心遗失一定要尽快补办,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
临时身份证丢失不需要挂失,临时身份证由于不具备芯片信息而且使用范围有限制,一般临时身份证丢失是不需要挂失的,若需要使用就需要带上户口簿重新进行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第十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一条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办理流程: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4、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补充:
1.以上过程完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2005年4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进行描述;
2.本人自己到派出所办理的,可以不带照片而是当场拍照,也可以不拿户口本,派出所有办法核实你的身份;
3.发达市县有一个叫 行政审批中心 的集中窗口单位,审核签发手续在那里的公安户政窗口进行;
4.临时身份证的制证单位是治安大队,最后到该大队拿证件。
原则上来说,不需要挂失,但是由于临时身份证是不能补领的,而法律效力又与身份证同等,所以建议当事人挂失一下,具体手续,可以参照《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的规定办理:
1,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
2,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
3,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
4,公安机关应当核验公民的身份信息,核实的应当当场受理;
5,申报挂失的居民身份证已登记指纹信息的,应当现场比对指纹信息。
肯定是要的,免得以后不必要的麻烦
挂失最安全,以免被别人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