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没有规定父债子偿。
但根据《继承法》第33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这一规定要求儿子作为继承人要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偿还被继承人所欠债务, 但这不是“父债子还”。
扩展资料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的消灭,是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使债所设定的权利和义务归于消灭。这样的法律事实主要有5种,即债的履行、提存、抵销、免除和混同。同时,债权人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起诉,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就会失去胜诉权,导致债权债务名存实亡。
此外,债务人死亡且无遗产也会导致债务的消灭,或者债务人死亡后遗产无人继承,债的转移是以继承遗产为前提,如果不继承遗产,也就不存在还款义务。但通常诸如本案这样的纠纷关键在于,人死了,多少还留有一点遗产。
按照现代的法学理论,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债与其子无关。按照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遗产应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但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不负偿还义务。
从这个意义上说,“父债子还”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父债子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父债子偿并无法律依据。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你父亲不会被判刑的,但要用他的财产去偿还个人债务,他个人财产不够偿还,子女不要承担偿还责任。你个人的工资收入以及其他收入不用为你父亲偿还债务的。债务与户口本同一户无关。父债是要在子女继承的财产部分去偿还的,所继承的财产不够偿还,子女也不用被强迫偿还,不包括子女自愿帮助父亲偿还。
我国没有“父债子偿”的法律规定。
债权人与债务人是特定的人,由于负有债务的父亲是特定的,其子女虽与其有血缘关系,但不是特定的债务人,对债权人当然不负有义务。因此父债子还的说法是没有法律根据的。
但父母去世遗留的债务,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应当用遗产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