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出车在外地休息时突发疾病死亡应该怎样赔偿。算工伤吗。有法律依据吗?

2025-03-02 02: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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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司机出车在外休息时间死在车上,死因不明的,不能认定为工伤的,但如果确定是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法律依据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扩展资料:

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身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亡,依法享受各种补偿和待遇。

如果职工发病时间不是职工的工作时间,发病地点是在单位宿舍,发病地点也不是工作岗位,就不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

职工“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亡”的第一个前提条件便是必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就要求员工发病时必须是在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如果是在工作时间之外发生疾病,便不应视同工亡。

同样,如果员工是在请假或休假期间,突发疾病死亡,也不应该认定为工亡。但是如果员工因公出差、外勤,或受用人单位安排外出完成特定事项,突发疾病死亡的,也应认定为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保险条例

回答2:

算工伤。
依据是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尽管休息时不能算严格意义上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但因工外出期间属于特殊情况,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可以适当延伸,只要不是醉酒、吸毒、或者自残、者自杀所致,应当算工伤。若是在娱乐场所如洗头房、洗脚房之类休息时死亡的,应另当别论。当然,需经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才能确定是否为工伤。
新《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死亡的赔偿包括: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19109 X 20 = 382180元);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其中,前两项合计40万,第3项视需供养人的多少以及需供养的时间而定。如有满1周岁的小孩,需支付17年本人工资的30%;而满17周岁的小孩只需支付1年本人工资的30%。

回答3:

  司机出车在外地休息时突发疾病死亡不能认定为视同工伤,按因病死亡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的,应当认定为视同工伤。四级在外地休息时间发病死亡,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不能认定为视同工伤,应当按因病死亡处理。

回答4:

问题是在哪休息,在车上休息肯定是.如果是在酒店休息,那么得另当别论了.
再者,是否是工伤,得由工伤认定部门来决定.对其决定不服,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等有了是否构成工伤的结论,就可以来计算赔偿了.
当然有些费用倒是可以提前支付的,如丧葬费之类的可以提前支付.

回答5:

当然算工伤,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