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车丢失这个问题是老大难问题了。因为理论上的规定和实践中总是有较大差距。
理论上,应该算保管合同,也就是说交了停车费,停车场就有保管义务,丢了车就应该赔。
但是实践中,停车场往往主张停车费是占地费,不能交那么点钱就让他们承担那么重的保管且丢失要赔偿的责任。
在审判中,丢车人和停车场胜诉的都有,没有统一标准。所以要看具体情况,和审判法院的自由裁量了。
你丢的东西和欠饭店的钱都不多吧?不行别打官司了,不值得,双方说好了互相抵消了算了。写一份书面的东西,饭钱不给了,车钱也不用赔了。
你也告他啊,他们就是想让你态度软化,吓唬你,你们找专业的律师事务所来咨询,然后率先提出控告,他们就会应接不暇。还可以在生意上给他们捣乱,比如在他们的墙上贴一些大字报之类的东西,让他们的顾客越来越少。这种事就是谁气势强谁说了算。越没理的人越想搞些小动作,以奸制奸就行了,这种事不能怕浪费时间怕麻烦,收拾小人也是很有乐趣的。
吃饭当然要给钱
丢了车责任当然是自己,但饭店可以适当进行补偿,这就需要双方协商了
如果打官司估计你的理由不是很充分,因为饭店没有收取你的保管费,只是为你提供停车位置,所以就没有赔偿的责任
希望你好好吸取教训,千万不要胡来,走正规途径,否则还会吃更大的亏.
如果存放地点是饭店指定的,饭店就有义务为顾客保管车辆。车辆丢失饭店应负全责。
其实他们就是想拖延时间,时间过了,你投诉法院不给审理!
如果存放地点是饭店指定的,饭店就有义务为顾客保管车辆。车辆丢失饭店应负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