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哪些材料

2025-04-03 10: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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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  

(二)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三)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

(四)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五十五条 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

(二)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三)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

(四)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第十二条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第三十七条   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

(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回答2:

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及其他相关材料和申请书。

回答3:

1、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一)强制执行申请书; (二)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三)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 (四)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2、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
第五十五条 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
(二)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三)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
(四)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回答4:

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的材料包括: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行政处罚决定书;
3、作出处罚决定书的依据。
实际上,除申请书以外,行政机关都是将行政处罚的卷宗报送给法院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一条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提交申请执行书、据以执行的行政法律文书、证明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材料和被执行人财产状况以及其他必须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