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反复碾压致死,如果不是故意的,属于交通肇事罪,如果是故意的,属于故意伤害罪,有主观故意杀人的,所以故意杀人罪,接受相应刑罚。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在我我国刑法中这样的行为应该是故意杀人,而且这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很大,所以极有可能犯罪者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或是死缓,最少也应该是无期徒刑吧。我觉得这应该不算是交通肇事,所以只会判故意杀人。这只是个人意见
是小悦悦时间吗? 如果是使用汽车故意反复碾压 使用汽车作为杀人的工具那么 构成故意杀人罪 这样情节严重会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乃至死缓 死刑 而假如 不是以汽车作为杀人工具 而是交通事故 那么这就是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罪
交通肇事罪与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在交通肇事(过失犯罪)后,行为人故意致人死亡的主观意识与其反复碾压致死的实行行为相一致,应两罪并罚。
肯定是无期-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