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年限为20年的土地,为什么土地类型

2025-03-04 06: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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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2017年9月1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出台的《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正式投入实施,有限期3年。
根据该意见,对工业用地实行弹性年期出让,新增工业用地出让原则上不超过20年。
二、2018年1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用地政策的意见(试行)》,在产业园区、开发区,入园企业申请以出让方式取得园区产业用地,实行弹性年期出让,出让年限最长为20年。
所以土地使用期限为20年的,基本可以确定为工业用地。

回答2:

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国务院55号令的规定,住宅用地应该是70年,但从法律的理解,是最高年限70年,也就是说,在出让土地的时,无论是哪级政府,住宅用地出让年限最高70年,超过70年是无效的,这是法定的年限。正常情况下,地方人民在出让此类土地的时间,会注明70年,但你所说是20年,是较少见的,你应该到当地国土部门问清,我理解有两点,一是此地块在出让的时候就有特殊原因;二是出让的年限是从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