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矿工,井下工作时受伤,第九.十助骨骨折,工伤鉴定为十级请问一对不,能给多少钱

2025-04-23 07: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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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医疗及康复费用:实报实销,工伤康复报销需要劳动者先前往工伤科领取需要康复治疗的专家意见之后才能进行。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 :每天20-30元 ,由用人单位支付。

3、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如单位安排人员或请护工的,不再支付;没有安排的,40元/天计算。有些案例支持费用报销(自己请护工),支持按照护理人员的误工费支付。

4、单位支付统筹地区以外交通费、食宿费用,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

5、单位支付辅助器具费(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 ,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在鉴定结论中要有体现)。

6、停工留薪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单位支付 。

7、生活护理费 ,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单位支付。

鉴定结论:(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40%;(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0%。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10级领取七个月的本人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的,本人工资标准为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缴纳基数;职工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当地当年社平工资60%的,按照社平工资60%计发;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主张按照员工实际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发;目前,缴纳有工伤保险的职工,主张按照实际工资标准计发伤残补助金的,不予支持,但是可以考虑先通过行政手段补缴社会保险后,再主张差额(但可能涉及行政投诉、诉讼及复议等程序,比较繁琐)

9、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截止201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