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可以的。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也就是你们去男方女方户口所在地登记都可以。一般只需要带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就可以。如果户口本拿不到,户籍证明也是可以的。现实情况中,有些地方只认户口本,有些地方都认,如果民政局认户籍证明当然最好,如果不认,那可能要费点口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