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是生物分类学研究的基本单元与核心。它是一群可以交配并繁衍后代的个体, 但与其它生物却不能交配,不能性交或交配后产生的杂种不能再繁衍。
因为物种是客观存在的。
物种是生物分类学的基本单位。物种是互交繁殖的相同生物形成的自然群体,与其他相似群体在生殖上相互隔离,并在自然界占据一定的生态位。
物种概念与物种标准
物种指一个动物或植物群,其所有成员在形态上极为相似,以至可以认为他们是一些变异很小的相同的有机体,它们中的各个成员间可以正常交配并繁育出有生殖能力的后代,物种是生物分类的基本单元,也是生物繁殖的基本单元。
物种概念反映时代思潮。在林奈时代,人们相信物种是不变的,同种个体符合于同一“模式”。模式概念(不同于模式标本),渊源于古希腊哲学的古老的概念,应用到整个分类系统,概念假定所有阶元系统中的各级物类单元,都各自符合于一个模式。
对神创论者来讲,由各级模式所组成的物类阶元,正好说明了“造物主”的智慧设计。模式概念亦是形态学概念,所谓模式是指形态模式——物种是由形态相似的个体所组成的,同种个体符合于同一形态模式。这是物种的形态学定义,也是形态学标准。
另一物种标准是杂交不育。早在林奈以前,J.雷就明确指出,物种是繁殖单元,同种个体可以交配繁殖,异种之间则杂交不育,形成生殖隔离。生殖隔离和模式概念一样,符合于物种不变的观点,因为它突出了种间间断,无视历史连续。
物种之变与不变曾经是进化论和特创论的斗争焦点,是势不两立的观点。
但是,分类学的事实说明,每一物种各有自己的特征,没有两个物种完全相同;而每个物种又保持一系列祖传的特征,据之可以决定其界、门、纲、目、科、属的分类地位,并反映其进化历史。
整个阶元系统内各级物类之间的特征关系,表现为祖征与新征的对立统一。界的特征,如细胞壁、叶绿体和光合作用之作为植物特征,对界下单元(门、纲、目、科、属、种)来讲,是祖征;
而在界间对比,如植物界与动物界或真菌界对比,则又表现为各界的新征。界下的各级单元,从门到种,亦都如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种
物种即具一定形态结构和生理功能的相互间能自由交配并产生可育后代的生物类群。
一定形态结构和生理功能的相互间能自由交配并产生可育后代的生物类群.但是在这个基础之上还发展出很多的亚种。比如说人,人有黄种人、白种人、黑种人、还有混血这就是人的几个亚种。如果他们不进行基因的交流那么过上几万年就会形成不同的种。
物种的概念是对于生物而言的,生物是普遍存在于地球上的事物,所以物种就有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