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收到的发票吧
同意上楼的账务处理; 至于你说的“教育经费有没有金额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