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生产的占其他三人生产总数的2/13,则甲生产的占四人生产总数的2/(13+2)=2/15
乙生产的占其他三人生产总数的1/4,则乙生产的占四人生产总数的1/(1+4)=1/5
丙生产的占其他三人生产总数的4/11,则丙生产的占四人生产总数的4/(11+4)=4/15
四人生产零件的总数
=60÷(1-2/15-1/5-4/15)
=60÷(2/5)
=150(个)
甲乙丙三人共生产零件的个数
=150-60
=90(个)
甲生产的占其他三人生产总数的2/13,就是说甲占总数的2/15;同理,乙点总数的1/5,丙占总数的4/15,所以,丁占总数的:1-2/15-1/5-4/15=2/5。
总数为:60/(2/5)=150(个)。
甲乙丙共生产:150-60=9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