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开据的伤残鉴定到医院是轻微外伤,因伤痕位与面部,是否算是破相?是否可以法律诉讼?

2025-04-16 09:18:00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你好
派出所没有鉴定权,应当是法医的《伤情鉴定报告》;
除非重新鉴定推翻轻微伤鉴定,否则属于治安案件,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治安处罚,民事赔偿调解,调解不成法院诉讼;
如担心破相,待恢复一段后再诊断。

回答2:

理论上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