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一、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二、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三、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扩展资料:
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
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中,一切以安全为重,安全必须排在第一位。必须预先分析危险源,预测和评价危险、有害因素,掌握危险出现的规律和变化,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将危险和安全隐患消灭的萌芽状态,
2.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求主管者也必须是责任人,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3.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指工程项目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在抓生产的同时抓好安全工作。他实现了安全与生产的统一,生产和安全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两者不能分割更不能对立起来应将安全寓于生产之中。
4.“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
指安全生产工作是衡量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它要求对各项指标考核,评优创先时首先必须考虑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安全指标没有实现,即使其他指标顺利完成,仍无法实现项目的最优化,安全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5.“三同时”原则
基本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和环境保护等措施和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法律制度的简称。
6.“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四不放过”原则的支持依据是《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7.“三个同步”原则
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深化改革、技术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同步实施。
8.“五同时”原则
企业的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职责的具体体现,也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是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企业内各部门及各类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最基本的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体现,是生产经营单位最基本的制度之一,是所有安全生产制度的核心制度。它使职责变为每一个职务人的责任,用书面加以确定的一项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必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这就明确指出了安全生产是全员管理。“纵向到底”就是生产经营单位从厂长、总经理直至每个操作工人,都应有各自己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各业务部门都应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这就从根本上明确了安全生产不是哪一个人的事,也不只是安全部门一家的事,而是事关全局的大事,这体现了“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基本思想。“横向到边”,这里分为四个层面,就是: 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操作层 。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一、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二、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三、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一系列为了保障安全生产而制定的条文。它建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控制风险,将危害降到最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也可以依据风险制定。
责任划分:
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_百度百科
转载
安全生产的几个基本原则
一、安全与生产统一的原则: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这一原则要求谁管生产就必须在管理生产的同时,管好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负全面责任。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生产既是矛盾对立的,又是统一循环的。所谓矛盾,首先是生产过程中不安全、不卫生因素与生产安全顺利进行的矛盾;其次是安全工作与生产工作的矛盾。主要表现为对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不卫生因素采取措施时,有时会影响生产,会增加生产上的成本投入,与生产进度和效益有矛盾。但如果不采取措施,一旦发生事故将会对生产产生更大的不利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单位更大的损失。因此两者是统一的,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两者不能分割,更不应对立起来,安全生产是投资,不是支出。安全寓于生产之中,科技工作者和生产组织者在生产技术实施过程中应当主动承担安全生产的责任,要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落实到每个职工的岗位责任制中去,从组织上、制度上固定下来,以保证这一原则的实施。
该原则也是进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一个重要依据。就某一起安全事故来说,导致事故的原因可能很多,既有直接原因,又有间接原因。那么这些原因是怎样造成的,就追究安全职责的落实情况,而岗位的安全职责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并根据具体生产情况进行设定的。对岗位安全职责没有履行或没有很好地履行,玩忽职守,就应对安全事故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四全管理”原则
是指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管理。
三、三不违原则
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A、违章指挥的识别与预防:
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制度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指挥行为。
违章指挥的原因:不从实际出发,盲目追求完成生产任务;没有安全防护村时,设备、人员、方法等条件不具备;安全意识淡薄,不懂安全技术 规程不尊重专家、员工的建议,强令或指挥他人冒险作业。
常见的违章指挥行为: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本职工作规定履行职责;不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强令员工冒险违章作业;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放任自流等。
预防违章指挥的注意事项: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当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员工可以拒绝接受生产任务。加强自身安全素质的培养,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能够正确处理生产作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违章指挥及时提出批评并纠正。
B、违章操作的事预防
违章操作性为: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指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等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
出现违章操作行为的原因:安全技术水平不高,不知道正确的操作方法;明知道是违章行为,但冒险作业;明知道正确的操作方法,但怕麻烦、图省事而采取违章操作行为;侥幸心里严重,明知道这种违章可能要出事故,还采取这种违章行为。
常见的违章操作行为:不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工作不负责任;发现设备或安全防护装置缺损,不向领导反映,继续操作;不执行规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对违章指挥盲目服从,不加抵制;不按操作规程,工艺要求操作设备;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冒险进入危险区域。
C、违反劳动纪律
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违反劳动生产过程,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员工遵守的规章制度的行为。劳动纪律是多方面的,它包括有: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技术纪律以及规章制度等。
常见违反劳动纪律的表现:迟到、早退、中途溜号;工作时间干私活、办私事;上班不干活、消极怠上;工作中不服从分配,不听从指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正常工作;私自动用他人工具、设备;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工艺纪律和操作规程等。
四、三不伤害原则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五、现场三点控制原则
危险点、危害点、事故多发点
六、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它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重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一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也不能把次要原因当成真正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轻易放过,直至找到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才算达到事故原因分析的目的。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二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不能认为原因分析清楚了,有关人员也处理了就算完成任务了,还必须使事故责任者和广大群众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并深刻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大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更加重视安全工作。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三层含义是要求在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特大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与预防控制处理时,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只有这样,才算达到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终目的。
“四不放过”原则的第四层含义也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的具体体现,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
3、“三同时”原则
基本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和环境保护等措施和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法律制度的简称。
4、“五同时”原则
企业的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5、“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 “四不放过”原则的支持依据是《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6、“三个同步”原则
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深化改革、技术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同步实施。
3E原则
即:(1)Engineering——工程技术
运用工程技术手段消除不安全因素,实现生产工艺、机械设备等生产条件的安全;
(2)Education——教育
利用各种形式的教育和训练,使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掌握安全生产所必须的知识和技能;
(3)Enforcement——强制
借助于规章制度、法规等必要的行政、乃至法律的手段约束人们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