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 全文翻译

2025-03-05 03: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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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鱼我所欲也》文白对照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 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
兼:本义为一手持两禾,引申为同时进行几件事或具有几样东西。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 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只为求利益而不择手段的事;
甚:超过,胜过。 于:比。 故:所以。 苟得:苟且取得。意思是只为求利益,不择手段。 得:取得。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恶:厌恶。 患:祸患。 辟:同“避”,躲避。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假如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一切得到生存的办法,什么手段不用呢?
如使:如果,假使。 莫:没有(什么)。 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者:指代办法。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一切能够用来躲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
使:如果,假使。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通过某种办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是有人不用,通过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祸患,但有人不去干这种事情,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
是:代词,指某种办法。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不仅仅贤人有这种思想,人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操守这种品德)使它不致丧失罢了。
非独:不单,不仅。 丧:丧失。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一筐饭,一碗汤,得到它便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亡。
箪:古代盛饭的竹器。 豆:古代盛食物的器具。 羹:带汤汁的肉。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然而,如果你(轻蔑地)呼喝着给他(吃),过路的饥饿的人也不会接受;如果你用脚踢着(或践踏)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尔:助词。 与:给。 行:走。 行道之人:指过路的饥民。 蹴:践踏。 不屑:认为不值得。这里是不愿意接受的意思。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万钟的俸禄如果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它,这万钟的俸禄对我有什么益处呢?
万钟:丰厚的俸禄。 钟:古代的量器。 则:连词,表假设。 辩:同“辨”,辨别。
于:对,对于。 何加:(有)什么益处。

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是为了宫室的华美,妻妾的侍奉,我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的恩德吗?
为:为了。 所识穷乏者: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 得我:得于我,感激我的恩德。得:同“德”,感激恩德。 与:同“欤”,语气助词,表疑问或反诘,相当于“吗”“么”。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原先为了义(羞恶之心)宁愿身死而不受(一箪食,一豆羹),今天却为了宫室的华美而接受了;
乡:同“向”,原先,从前。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
原先为了义(羞恶之心)宁愿身死而不受(一箪食一豆羹),今天却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原先为了义(羞恶之心)宁愿身死而不受(一箪食一豆羹),今天却为了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的恩德而接受了

是亦不可以已乎?
这种做法不也是可以停止不干了吗?
已:止。这里是“止而不为”的意思。

此之谓失其本心。
(如果这样做了)这就叫做丧失本来的思想。(即“义”,即本来就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本心:本来的思想,即“义”。

回答2: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我就会放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大义也是我所想要的,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我就会舍弃生命而选取正义。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但想要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也是我所厌恶的,但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超过生命的,那么可以凭借来保全生命的做法为什么不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一切可以躲避灾祸的事情为什么不做呢?根据这个道理,那么有办法求生但是却有人不采用这个做法,根据这个道理,那么可以借此来躲避灾祸却有人不这样做。因此,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东西。不仅仅贤人有这种思想,人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使它不致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便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亡。如果呼喝着给他吃,过路饥民都不会接受;如果用脚踢着给别人吃,乞丐也轻视它。   不管是否符合礼与义就接受优厚的俸禄,这万钟俸禄对我有什么增益呢? 是为了住宅的华美,得到妻妾的侍奉,让我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的恩德吗?从前为了道义宁愿身死也不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却为了住宅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愿身死也不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却为了得到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愿身死也不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却为了让所有穷困贫苦的人感激的恩德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难道不可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本性。”

回答3: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使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方法哪会不采用呢?采用这种做法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这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是因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有比死亡更厌恶的。并非只是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是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没有礼貌的 吆喝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的俸禄却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仪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的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的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的人为了所认识的贫穷的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样看来这种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