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限价房条件
1、申请人具有当地城镇户籍,已婚(离异满1年)或者年满26周岁的单身,并在本地工作、居住
2、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市、县(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1.5倍以下,家庭总资产低于45万元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转让过住房及其他房屋超过1年的,视为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且家庭总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含60平方米)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对已享受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需提前退出其住房保障
二、限价房和经济实用房区别
1、保障对象不同
①经济适用房的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衔接
②限价商品房的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中等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
2、保障对象户籍要求不同
①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应具有某某市的户口
②限价商品房的申请人应具有某某市居民户口或持某某市居住证的家庭和人员
3、土地来源不同
①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为划拨方式取得
②限价商品房的土地取得方式为出让
4、销售价格确定方式不同
①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价格是在开发企业办理销售(预售)许可证之前,由物价部门确定
②限价商品房的销售价格是在开发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前,在土地招拍挂文件中确定
5、销售价格不同
经济适用房因为土地成本低(不含土地出让金)以及开发商利润受限制(3%),它的销售价格低于限价商品房
6、准购面积标准不同
①经济适用房在购买资格审批时,会根据家庭人口确定核准购房建筑面积
②限价商品房没有准购面积
7、退出条件不同
①在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5年内,两类出售型保障性住房的要求是一样的,即不得出租、出售、抵押、出借、继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
②自出售型保障性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5年后,经济适用房在按照政府规定取得完全产权前,仍然不允许发生前述行为。而限价商品房在5年后,按照普通商品房对待,即可以出租、出售、抵押和继承,但出售后,不得再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扩展资料:
限价房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到居住地的区房管局登记填表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审核
经各区房管部门初审并经市房管局复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批准其购房资格
3、购房
经各部门对其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就可按照确定的选房顺序到限价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如果申请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参与选房或选房后没有在规定时限内签订购房合同的,便被视为自愿放弃购买资格
申请人选房后放弃购房的,取消其本次购房资格,今后如需购房应重新提出申请。符合限价房申购条件的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限价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限价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适用房
四类人可提出申购第三批次限价房:1、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的无房家庭。2、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72平方米以下,愿意由政府计价回购其原住房的家庭。3、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年满35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4、夫妻在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工作,两人在成都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养老保险金,无自有住房的外来从业人员家庭
限价格房比经济适用房的条件要宽松一些
5年后才能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