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混凝土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时间是在主体结构完工后装饰装修前,也就是钢筋混凝土结构封顶,砖砌体砌筑完成且还未进行抹灰工程,这是对钢筋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
检验要求如下:
(1)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结构部位和构件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根据结构构件的重要性共同选定;
2)对梁类、板类构件,应各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进行检验;当有悬挑构件时,抽取的构件中悬挑梁类、板类构件所占比例均不宜小于50%。
(2)对选定的梁类构件,应对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选定的板类构件,应抽取不少于6根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每根钢筋,应在有代表性的部位测量1点。
(3)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方法,也可采用非破损方法并用局部破损方法进行校准。当采用非破损方法检验时,所使用的检测仪器应经过计量检验,检测操作应符合相应规程的规定。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检测误差不应大于1mm。
(4)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时,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对梁类构件为+10mm,-7mm;对板类构件为+8mm,-5mm。
(5)对梁类、板类构件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分别进行验收。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点率为90%及以上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应判为合格;
2)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点率小于90%但不小于80%,可再抽取相同数量的构件进行检验;当按两次抽样总和计算的合格点率为90%以上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仍应判为合格;
3)每次抽样检验结果中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均不应大于本节(4)条规定允许偏差的数值
并不是在子分部工程收前的重新检验,而是在相应分项工程验收合格、过程控制使质量保证的基础上,对重要项目进行的验证性检査。哪末“房建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要什么时候开始做啊”在子分部工程收前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了。
一般是在主体结构验收之前做的(包括混凝土回弹、楼板厚度)。特殊情况例外。
在相应分项工程验收合格、过程控制使质量保证的基础上,对重要项目进行的验证性检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