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即4个直辖市、23个省、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并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1997年7月1日,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1999年12月20日,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
扩展资料:
中国地理省区域划分:
东北地区(3个):黑龙江、吉林、辽宁。
华北地区(5个):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华中地区(3个):河南、湖北、湖南。
华东地区(8个):山东、江苏、安徽、上海、浙江、江西、福建、台湾。
华南地区(5个):广东、广西、海南、香港、澳门。
西北地区(5个):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
西南地区(5个):四川、贵州、云南、重庆、西藏。
参考资料:中国区域-百度百科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统计表 》显示,中国现在有:4直辖市、23省、5自治区、2特别行政区。
23个省: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台湾省。
4个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
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中国位于亚洲东部,太平洋西岸。陆地面积约960万平方千米,东部和南部大陆海岸线1.8万多千米,内海和边海的水域面积约470多万平方千米。海域分布有大小岛屿7600多个,其中台湾岛最大,面积35798平方千米。我国同14国接壤,与8国海上相邻。
在中国辽阔的大地上,由于各地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的差异,人文、经济方面也各有特点,全国可分为东部季风区、西北干旱半干旱区、青藏高寒区三个自然区。其中东部季风区由于南北纬度差别较大,以秦岭——淮河为界,又分为北方地区和南方地区。因此全国可分为北方地区、南方地区、西北地区、青藏地区四大部分。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_国情相关_中国政府网
中国目前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4个直辖市,23个省,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
4个直辖市:
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23个省:
黑龙江省、辽宁省、吉林省、河北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山东省、山西省、陕西省、安徽省、浙江省、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青海省、甘肃省、江西省、台湾省。
5个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2个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省: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山东、山西、陕西、甘肃、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江苏、广东、云南、贵州、四川、青海、台湾
自治区:新疆、内蒙古、西藏、宁夏、广西
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特别行政区:香港、澳门
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省份: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西山东河南江苏安徽浙江四川青海贵州云南广东湖南湖北
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宁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