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对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九条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条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第十五条 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10周岁以下的自然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10周岁至18岁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小额日常生活开支有权行使,大额开支或与其认识不相符合的民事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需要法定监护人确认才有效;
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如果有独立劳动收入的人也视为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
18周岁以上且精神正常的自然人,法律认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人;
精神病人或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无民事行为能力。
10周岁以下:无民事行为能力;
10周岁至18岁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小额日常生活开支有权行使,大额开支或与其认识不相符合的民事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需要法定监护人确认才有效;
18周岁以上且精神正常的自然人,法律认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人;
精神病人或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无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自然人以自己的行为设定民事权利义务的资格,即自然人依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
就是满周岁18岁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