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其中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也就是说,业主对共有部分如电梯等公用设施和绿地等公用场所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如果电梯坏了,需要维修,或者电梯报废了,需要更换,所产生的费用由业主缴纳的维修资金支付,如果维修资金不够,则需要业主平摊。
《物权法》第八十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因此,不管你在几楼,在没有和物业公司约定的情况下,仍然需要缴纳日常的电梯维护费,收费的标准则是根据其所购房子的建筑面积比例确定的。
看你们小区怎么定的。
应该是摊管理费里面的吧!去管理处问问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