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系统里,采取的是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单价。
其实,单价是次要的,关健是计算金额。
货物的价值反映是金额
期初单价,就是期初金额除以期初数量得出来的。
收入单价就是你购入时的单价,用来计算购入金额。
发出单价,就需要采取移动加权平均法来计算出单价,这个方法计算单价就是要抓住金额。即发出时,用所有库存的金额除以所有库存的数量(包括期初的和本期购入的)。而结存单价,就是简单的用结存金额除以结存数量。
举例来说:
A物料,期初账上有100件,期初金额是1000元,那么他的期初单价就是10元每件。
本期分三批购入,分别是:第一批200件,单价9元,第二批300件,单价10元,第三批100件,单价10元
那么收入单价为:(200*9+300*10+100*11)/(200+300+100)=5900元/600件=9.6667元
本期发出650件,那么这650件如何计算发出单价呢?
用期初总金额1000元+购入金额5800元=6800元,除以期初数量100件+本期购入数量600件=700件,除出单价为9.7143元,此单价用来剩出发出金额。
结存单价的确定需要注意,在汇总表里,数量要平衡,即
期初数量+本期收入数量-本期发出数量=本期结存数量。
金额也一定要平衡,即:
期初金额+本期收入金额-本期发出金额=本期结存金额
两个结存数据有了,用结存金额除以结存数量就是结存单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