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通过离岸帐户做的合同自然是外币的,那么内地的客户在合同的订立和执行过程中,如果客户没有直接的进出口权限,那么他们都是要经过外贸公司和你门做的,你提供给外贸公司自己打印的发票就好.外贸公司和客户之间是人民币结算的,他们会开具国内的增殖税发票,税务局自然承认.
如果客户可以直接和你门做外币,那你就给他们自己打印的发票或收据就好,他们会拿着发票去外汇局核销,核销完就可以通过银行付汇 ,这也没有问题.
简言之 ,只要你拿离岸帐户做,你就出具自己制作的发票就每问题.
只是客户对于人民币合同和外币合同走的核销程序不同,这都和你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