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你因结婚原因户口迁入拆迁房屋或者户口未迁入,但实际居住拆迁房屋,你可以作为拆迁安置人。你的孩子如果在拆迁房屋出生,也应该作为拆迁安置人。
2、拆迁补偿安置所得的房子或钱款归你公公及婆婆(如果健在)所有,你公婆负责对你和孩子进行安置,如提供房子居住或分给你一部分钱款。
3、如果你在动迁协议签订之前离婚,孩子归你直接抚养,你公婆就没有义务安置你们,你们可能无法得到任何动迁利益。
4、如果本次动迁有人口托底,你和孩子如果是被安置人,则可以适当分得动迁利益。
5、建议你动迁之后再考虑离婚问题,这样对你有利。
婚姻法规定夫妻2个人离婚拆分财产是拆分夫妻共有财产,老房子是你公公的名字,从目前来看和你老公都是没有关系的,和你就更没有关系了,你是分不到的。
拆迁后的新房子如果写你老公的名字你是可以要求分的,因为是在你们2个结婚后才到你老公名下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范围。
看你们那是按户口赔的,还是按房子面积赔的,要是按户口赔的话,你和你儿子户口在那房子里,那你们都有份。要是按房子面积赔,那就是你公公的财产,是没有你的份的,也没有你老公或是你儿子的份。要是你离婚了又把户口迁出来了,那你绝对没份的
房子你是得不到的,因为房子的名字是你公公的,而不是你老公的。如果孩子给你,你们可以协商男方应该每个月给你多少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一直到小孩18岁为止。
被拆房屋如果产权人是甲,其安置的新房产权人也必须是甲,除非签订拆迁协议时,甲同意转让其产权给其子女,所以如果你公公不同意的话新房产权也与你夫妻两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