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国家是一个法治国家,对于公民的个人隐私也是在法律的保护范围之内的,这是每位公民应有的权利,每当公安机关抓捕到犯人的时候就会给他们带上头套,其实主要是因为当时抓到的犯罪人员只是处于有犯罪嫌疑的地步,这也是为什么被称为犯罪嫌疑人。
还有进行公开审理而确定犯罪行为,尤其是对于有犯过罪的人,其实在中国是非常受到社会抵制的。对于那些犯过罪的人其实是很难再找到工作的,尤其是一些诈骗犯、盗窃犯、强奸犯等等,这些人在刑罚结束被释放之后,也是会因为曾经有过犯罪的行为。
即便是坐过牢了,进行了劳动教育改正了,但还是会让雇主以及用人单位等等人对他们产生不信任的质疑感。所以说为了保证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名誉权,在还没有充分的证据进行指证之后,对于这些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安全以及隐私权都是要有保证的,这也是戴头套的原因。
而且带着头套也是可以保证到他们的生命安全,可以让有杀害犯罪嫌疑人的人,没办法锁定目标而不会行动。其实犯罪嫌疑人并不一定是罪犯,只要是在还没有确定有罪之前,即便是被抓捕了,那也只是犯罪嫌疑人,还没有通过确认有罪之前还是具有公民所拥有的所有权利。
在这当中也包含了名誉权,所以说警察在抓捕的时候,是会带上头套的,以免因为这样的情况泄露了他们的身份信息,这样才能够更好的保证到名誉权。毕竟对于犯罪嫌疑人也是有被判无罪的,在被判无罪之后还是需要回归到社会上的。
还需要继续自己的生活,如果说在这时候已经被人泄露了自己的被抓捕过的信息,被误传到自己犯罪等等信息的话,那么一个传一个的话事态可能会变得越来越严重,这难免会受到大家异样的眼光,因此影响到以后他们的生活,当然如果是站在警方的角度上来看的话。
给犯罪嫌疑人带上头套也是可以保证秘密侦查案件,避免同案件的人认出了嫌疑犯,进而打草惊蛇,所以说带头套的这一行为也是可以避免犯罪嫌疑人的逃脱的,另外就是可以避免犯罪嫌疑人因为熟悉周围环境而产生逃脱的想法以及行动。
虽然说这样的事情在大陆是比较少见的,基本上都是在香港或是国外的警匪片当中会比较常看到,但是如果是真正司法公正的角度上来看,在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给带上头套,其实是可以减少司法机关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收到社会舆论影响的。
进而可以减少保证到司法的公正,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可见这一举动是是一举多得的。不过对于还是不要去触碰到法律的底线,要知道法律所规定的一些不能够做的事情,不要去触碰,这才是公民应该做的事情,这样才能够更好的稳定社会治安。
扩展资料:
在广州市荔湾区法院开庭审理。这是荔湾区法院受理的“1·16”特大网络赌博案31件系列案中人数最多的一件,“1·16”网络赌博案由公安部督办,是涉案金额全国最大、人数最多、层级最高的,接受投注金额达4840亿元,被告67人。
荔湾区法院开庭审理黄健沛等19人涉嫌的开设赌场罪和赌博罪案,预计要审理4天。19名被告人分别从荔湾区看守所和广州市第一看守所被押送至法院。上午9时许,法警押着戴了头套的被告人进入法院最大的法庭。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全国涉案金额最大人数最多网络赌博案开庭 被告人戴头套
抓到犯罪分子时给他们头上套一个黑袋子主要是在当场抓捕时使用,其作用有二个:
1、避免如果出现错抓无辜时,却被群众看到,给被捕者的名声造成不良影响。
2、避免被其同伙认出,知道事情败露而闻风逃窜,给以后抓捕同伙带来难度。
第一,怕被抓的人的同伙来抢人,套上了会安全点
第二,万一抓错了人,也省得人家来要名誉损失费,反正套着头,谁知道你被抓了
因为他只是犯罪“嫌疑”人,在不能定罪的情况下,当然要避免任何影响此人名誉的事情发生。
经常看的香港警匪片里,为什么被抓捕的犯罪嫌疑人总要被戴上头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