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你按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定期定额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提出调整意见,当地税务机关都会采纳调整你的定额的。如果你确定达到起征点以上的,不交那么税务机关可以按《税收征管法》强制你纳税纳。
我们这里(江苏),一旦领取了税务证,两三天之后就会给核算个定额,比如08年之前是 5000 ,交4% 的税 200 ,08年减税,税率变成3%, 定额变成 7000,交3%的税 210,达不到7000也得按照7000算,不然不给领发票(普通的,包括机打和手工)。2011年11月份表面响应国家全面给小微型企业(个体户)减税,起征点上调到2万,但是实际每月该交的定额210,一毛不能少,现在据说要按照两万3%的税率 600收定额了。只应了一句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你不按两万交税,你就别想领发票了。如果每月销售低于一万的话,还是趁早关门算了,这个世道,不会给个体户任何扶持的。
政策是好的,一实施就变味了!出发点是给个体户减负,结果负没减反倒增了!原来一月520的税,用的千元版发票!政策一出,本来属于免税户,结果国税非要给你把定额提到600以上,要不提就给你穿小鞋,让你用百元版发票,他大爷的,原本一月520千元版发票挺合适的,这下提成600反倒压力大了,明明用不了那么多么!
你应当能够提供不达起征点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