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处理状态,“处理结束”就是已经交了,而且国知局也入账了。
已经交费了,代理所通知你缴费告知他们你交过了就可以!
你看看这个规定: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授权日落在第一年度内的,需要补交第一年的年费;授权日落在第二年的,只要补缴第二年的年费。例如:申请日1994年5月5日,1995年4月20日授权,要补缴第一年度年费,因为第二年度的年费到期日是1995年5月5日,日期很近,一般是将第一年度和第二年度年费一起缴纳;如果授权日是在1995年6月20日,则不用补交第一年的年费,只要缴在1995年5月5日前到期的第二年年费。
专利局有可能是把第一年度的年费算错成了缴第二年度的年费了。我们单位也有这种情况。补缴就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