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带看房子并签了看房协议,但与另一家中介签了合同,第一家要中介费,我是否应该支付

2024-11-16 04:53:3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该支付
看房协议属于居间合同。其中的约定属于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常有的禁止“跳单”格式条款,其本意是为防止买方利用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跳”过中介公司购买/租赁房屋,从而使中介公司无法得到应得的佣金。根据该条约定,衡量买方是否“跳单”违约的关键,是看买方是否利用了该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机会等条件。
如果你私下找业主签定了该合同,则该支付该中介费;如果其它中介是靠你提供的信息而获得业主信息,也该支付该中介费;根据你的描述,客户有权选择报价低、服务好的中介公司促成合同成立,而不构成“跳单”违约。

回答2:

既然未达成有效协议 第一家中介无权起诉 中间造成你的损失 还要有中介支付 万事都要和平解决 各自退让一步

回答3:

当然有效了,这是每个中介公司保护自己利益的方式之一,不然都让跳单了,跑单了怎么办。

回答4:

如果当时是你的名字和身份证件号码的话 那就有法律效应···
如果是你乱写的话就没有·

回答5:

真的是第一家中介没有帮你达成租住时间问题吗?房东能答应第二家中介的要求,同样也会答应第一家中介的要求,所以都是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