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也这样神经病,为了小事情她可以说一二个小时,恨不得立即掐死她算了。儿子近视,有一次,她给孩子在超市买了些龙眼,儿子在吃,我偿了一个,只是随口说不甜,不太好吃,儿子也接着说不好吃,不甜,后来主要是儿子吃了几个坏的,所以就不吃了。过了两天,为了这事情,我老婆从晚上9点说到10点:第一,说我认为在超市的水果不好吃,以后她都在专门水果店给儿子买水果,但价格贵,让我以后不要吃一点点(我只是就当时买的龙眼说不好吃,根本不是说哪里水果好吃,哪里不好吃呀,只要好吃价格公道,哪里都可以买的);第二,骂我没有本事挣钱,还烧得不行,还要吃好的,吃贵的(其实我真的只是那么一说,当时买的龙眼好不好吃而已,没有烧得不行)。扣了两顶帽子后,得出结论:一是说我不懂得这个社会,不知道物价贵,钱不值钱(其实我是知道物价贵,钱不搁用);二是说我不体谅人,不能理解她在超市买是为了省钱(我压根从来没有嫌她买东西贵了还便宜了,我只是随口一说龙眼不好吃,实际上是不甜);三是家里的钱都是儿子用,任何都不能用,实际背后隐含的意思:未来我父母老了,自生自灭,不能给他们养老(以前我说父母越来越累不动了,过几年真的不能种地了,结果她与我拼命大吵,死了都不准问)。
女人得宠,得哄,这是现在社会给惯的。
我劝你,改改策略吧。把她宠得傻儿吧唧的,你还不在偷着乐呀。
你就说阿甘叫你问她这样一些问题:什么是爱情?向对方向他人索取(要求别人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为做事就是索取的一种具体表现)是爱吗?知道什么叫夫妻吗?丈夫自己应该怎么做才算是合格的丈夫?妻子自己应该做才算是合格的妻子?我们有没有权力要求对方安装自己的要求行为做事?如果对方总是按照自己的要求行为做事,那还是他(她)自己吗?是不是没有脑子?丈夫可不可以做丈夫行为的判官?妻子可不可以做丈夫行为的判官?我们可不可以做他人行为的判官?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自我强调可以做别人行为的审判权力,结果会怎样?是不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永远都是水火不容?凡是自己强调自己是对的而别人是错误的人,这个人的心理年龄就一定停留在小孩子阶段,根本没有长大,心理没有成熟的人是不应该谈情说爱的,因为情和爱都是理,而小孩子常常无理可讲,就知道耍横。
夫妻之间为了小事争吵,该如何维护婚姻稳定?
忍忍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