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人把房产给了儿子,并且在公证处公证过了,儿子对老人不孝,老人还有权收回房产吗?

2025-03-04 06: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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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是有偿赠与,就有权利收回。
如果是无偿赠与,就只有要求儿子尽赡养义务的权利。

回答2:

受赠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回答3:

有严重侵犯赠与人利益的情形下可以主张收回赠与。

回答4:

按照《合同法》第186条规定,不能收回房产。

回答5: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