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可以提出来付房租吗?

2025-05-04 22: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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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是可以的。租房是属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之一的。

依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七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三) 偿还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四)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五)支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的;
(六)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房租、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住房消费费用的;
(七)离休、退休的;
(八)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
(十一)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答2:

一、在付不起房租的情况下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二、2015年1月28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发布通知:

  1.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 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3. 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4. 另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委发文: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回答3:

可以的。

住房公积金七大用途:

  1. 购房

  2.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3. 租房

  4. 父母给儿女购房

  5. 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6. 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

  7. 治疗重大疾病

回答4:

只要是规范的租房可以用公积金支付的,带好租房合同去公积金中心填写申请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