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这样理解,在劳动合同到期需要续签的时候,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降低了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劳动者不同意续签这种情况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是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了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劳动者不同意续签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即反过来讲,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待遇的前提下不愿意续订合同,用人单位就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意思是: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这种情形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届满,如果用人单位提高或者维持现有的工作待遇要求劳动者续订合同,但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则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工作满一年额外支付一个月,不满半年按半个月计算。
1、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因为,责任在劳动者。
2、如果用人单位降低了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因为,是由于单位降低条件引起,责任在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