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说跟老妈说领假离婚证,我心里百万个不愿意。

2025-02-26 21:5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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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劝劝你父母别那样做
中国式假离婚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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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假离婚”,是指中国大陆夫妻双方为了满足一方或双方的某种需求,一致同意办理离婚手续,并且同时商定,在目的达到后再办理复婚手续。“中国式假离婚”是随着拆迁补偿、买二套房、逃避夫妻债务、孩子上学等问题而粉墨登场的,并且成为获取利益的工具。[1]
目录
1现象
2形式
3成因
▪ 隐患
▪ 各方评论
4案例剖析
▪ 成倍增长
▪ 离婚为贷款
▪ 离婚为避税
▪ 中老年成“主力军”
▪ 单身证明也疯狂
▪ 武汉创历史纪录
▪ 一小时10对夫妻离婚
▪ 二手房交易量创纪录

1现象编辑
2010年10月,房产限购令政策实施后,中国大陆各地婚姻登记处离婚异常热闹,在宁波甚至还出现了一对夫
假离婚漫画[2]
妻连续离两次婚的荒唐事。
2011年1月初,根据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南京市的离婚人数从2001年比2000年度多出96人,再到2006年比2005年多出2854人,一直到2010年比2009年多出14574人。
其实,在中国内地各个城市,为拆迁多得一套安置房而离婚早已不是新闻。中国式的“假离婚”随着在拆迁补偿、买二套房、逃避夫妻债务、孩子上学等问题而粉墨登场,成为获取利益的工具。这条获取利益的成功捷径让很多夫妻纷纷复制效仿。[1]

2形式编辑
一、通谋离婚,即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
二、欺诈离婚,即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后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1]

3成因编辑
中国式假离婚的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为了子女上学、落户;有的是为了逃避计划生育政策;有的是为了逃避赡养老人;还有的是为了在单位分房子;也有的是为了办理出国手续更加方便。
也有的本身就是一方为了达到和对方离婚的目的,而编造了种种离婚的理由诱使对方“上钩”,在对方上钩后,又拒绝办理复婚手续,致使对方在感情上受到伤害,或在财产分割上受到损害。
此外,中国式“假离婚”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主要是大家对一些政策安排、资源分配有意见。为了逃避债务、获取更多安置房等目的而假离婚,说明了制度政策上的漏洞。[1]
隐患
“中国式假离婚”现象的出现,带来了多重隐患。浙江律师严业周认为,如果夫妻本身感情不错,“假离婚”的问题可能不会马上暴露,但如果有积怨或对方见异思迁等因素存在,“假离婚”就会为日后矛盾的爆发埋下隐患。此外,假离婚获取利益还有可能存在法律上的隐患。
有专家也认为,在法律上,婚姻是自由的,即使夫妻双方为各种目的而离婚,其离婚的意思表示也是真实存在,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双方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就已解除,是否复婚,均由当事双方自愿决定。这是第一个风险,由于“假离婚”同样受法律保护,如果对方是见异思迁的人,夫妻“假离婚”后,另一方将是事件中的受害者和牺牲品。
除了面对弄假成真、人财两空的风险之外,假离婚还面临着法律、财产等方面的风险。为消除房产、财产等记录,双方假离婚时往往会协议将房产、钱财划归一方所有,而如果假离婚弄假成真,一方将会受到损失。并且,根据法律规定,在离婚后复婚,结婚前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如果假离婚一旦被银行征信系统识破,将会降低信誉等级。按照有关规定,房产管理部门如果发现购房人是假离婚,其享有的购房优惠将被取消,这样假离婚者不仅得不到好处,还在信用上大打折扣。[1]
各方评论
业内人士认为,“假离婚”是对资源分配不公的一种诉求表达。
漫画中国式假离婚[1]
有法律人士认为,这不仅是对神圣婚姻的亵渎,更隐藏着巨大的风险。
有网友称“应出台‘限离令’,每人限离婚一次,并且离婚后不允许同居,一经查实(离婚后同居),不得办产权证”“离婚后复婚的,要考虑家庭现有房产,超过第三套住房的,一律补交契税”“为严控投资炒房的行为,可以考虑出台‘购房复婚细则’,离婚后双方有新购住房记录的、房产套数超过两套的,禁止复婚!”
有更多网友表示:房价在土地财政之下的畸高,让限购令之类的政策出台,导致了假离婚对策的蔓延,让社会道德底线不断下降,从根本上说,某些公共政策才是源。
面对高企不下的房价和百姓的热切期盼,2013年2月底,国务院再次重拳出击,颁布被称为升级版的“新国五条”。
然而,旨在打击投机性购房需求、平抑房价的新政效果还有待检验,却出现了各地民众钻政策空子,用假离婚来规避相关政策的现象。
其实,假离婚现象早已有之,似乎已经成为钻政策空子的一种手段。但专家强调,这种行为,不仅是对婚姻的亵渎,也是对法律的蔑视,其隐含的风险更是不可小觑。审视政策催生的“中国式离婚”,一方面我们要看到这种儿戏婚姻的危害;另一方面,政府也应该反思,在政策制定上,应更加科学、细致。
2013年3月,离婚的人数就明显增多,甚至出现有人夜里两三点带着被褥到民政局排队离婚的情况。在民政局已工作3年的吴彬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阵势”[1]

4案例剖析编辑
成倍增长
如果说那些在离婚登记处夫妻相拥失声痛哭的电视剧桥段过于夸张,那么夫妻俩有说有笑地去离婚未免也太“雷人”了。
可如今这些情景在李云(化名)眼里已很“稀松平常”。李云是天津市南开区民政局离婚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从2013年3月开始,她亲眼目睹了这不可思议的一幕幕。
2月底到3月初,被称为“新国五条”的国务院楼市调控措施及细则陆续出台。旨在平抑房价的新政效果还有待检验,可一个立竿见影似的连锁反应是——扎堆儿离婚。公开信息显示,在北京、上海、天津、南京、广州等城市,离婚登记人数都一度成倍增长,刷新了纪录。
在天津,此次被发现的最早排队离婚者,是在凌晨两点左右带着被褥来到婚姻登记处的。
“3月份,我们区平均每天来办理离婚的不下30对夫妻,而在平时一天最多也就办理八九对。”李云无奈地向法治周末记者诉苦,来办理的夫妻中有80%都是为了房子而“假离婚”的。
进入4月,随着天津实施细则的落地,这股离婚狂潮虽有缓冲之势,却并未因此而“急刹车”,李云平均每天仍然要办理十五六对夫妻的离婚,“假离婚”也依旧在继续……[1]
离婚为贷款
“哥儿们,你也是来离婚的?”2013年4月11日下午4点,在天津市南开区乐谷商务中心4楼的南开区婚姻登记处,一个相貌英俊的年轻人边说边微笑着地打量着记者。
见记者点头,这个叫王凯的年轻人打开了“话匣子”。王凯2013年26岁,和妻子结婚才一年,本应还处在爱情甜蜜期的他们却一同来这里协议离婚。
“还不是为了房子吗。”王凯笑着拍了拍记者的肩膀,“咱们都一样,现在都是假离婚。”
王凯和妻子都是企业员工,每月加起来近8000元的收入足以丰衣足食,随着要孩子被提上日程,夫妻二人决定在现有40多平方米住房的基础上,再购买一套房子。全款购房肯定买不起,而贷款也让他们犯了难。王凯介绍,根据“新国五条”,他们如果贷款购买第二套房,需要首付房款的60%,贷款利率也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而如果离婚,无房的一方则可以享受首套住房的贷款优惠首付30%。他们看中的一套售价200万元左右的房子,首付款的差额就达到了60万元。仅为了少凑60万元的首付款,他们也得为离婚率“添砖加瓦”。 “这不是被逼到这儿了吗。”王凯也很无奈,他们想尽了各种办法,除了借钱甚至连抵押房子都想到了,但权衡之后他们觉得离婚是最后的招了,还不用麻烦别人。
早在2013年年2月,王凯的一个朋友就“推荐”过假离婚,在和妻子商量后,这个方法曾被pass掉。而3月的离婚潮让他们重新审视这个方案,当发现很多夫妻都在用离婚来解决“困难”,纠结许久的王凯和妻子,终于也屈服了。
“不担心!”当被问及是否担心假离婚影响到夫妻感情时,王凯自信满满地向记者讲起了“大道理”,为了多买一套房而假离婚的夫妻,一般都在家庭财富的积累期,为了收益不必太计较形式,这也是“艰苦创业”的一种,只要夫妻双方都认可就无可厚非。
在局势相对“缓和”的4月,王凯夫妻俩选择协议离婚。拿到离婚证后的王凯非常“潇洒”,他和妻子互换证件看了一下,就放进了包里,然后拉起“前妻”的手,笑着向电梯间走去,其间仍不忘回身向记者挥手告别。
如今像王凯这样来假离婚的,李云已经见怪不怪了。“这些假离婚的夫妻一般都是有说有笑地进来,填写《离婚协议书》中财产分割一项,往往会出现所有财产归一方所有,而另一方表现出从容自若。”[1]
离婚为避税
即使知道是假离婚,也没有办法。李云说,因为根据规定,只要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手续齐全,都必须准予离婚。来办理假离婚的在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上,一般都会用“感情不和”的理由来搪塞,有时登记员进行调解劝说,他们甚至会不耐烦地催促,要求快些办理。2013年4月12日上午10点,在天津市河西区民政局一层离婚登记处,3对夫妻正坐在楼道的长椅上等待办理离婚手续。
坐在最外侧的这对夫妻大约50多岁,男的头戴一顶鸭舌帽,女的手腕上挎着一个橘色的皮包,在他们的交谈中,偶尔会蹦出“房子”、“交税”等字眼。
“您好。”面对记者的突然“造访”,夫妻俩显然没有准备,一脸茫然地看着记者。当记者表明是为了离婚一事来“取经”时,男子很警觉,“取嘛经!我们夫妻离婚你取嘛经!你是干嘛的?”
“我也是帮父母打听的。”在记者再三“恳求”下,男子才放下戒备,开始讲述心得。
张先生的孩子在英国留学,为了供给孩子高额的学费和生活费,夫妻二人从2013年1月就决定出售一套位于河西区的闲置房产。根据原有规定,出卖这套房时要缴纳房款总额1%的个人所得税,但也才1万多元,他们一直都不担心。
然而,“新国五条”的出台让他们傻了眼。根据新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这套房产是夫妻二人2002年购买的,11年间原本几十万元的房产早已飙升至100多万元,如果按照卖出价格与房屋实际价格差价的20%交税,要交近30万元的税费。张先生坦言,“不管是我们交还是转嫁给买方,这笔数额都太大了,避不开房子就没法卖了”。
在中介的提醒下,他们了解到只要离婚将房产分为一人一套,之后再卖就可以规避税收的方法。“为了卖房而离婚确实丢人!”张先生的妻子起初很反感,但现实的压力以及3月火爆的离婚场面也让她逐渐接受了这一做法。
天津“新国五条”具体实施细则已经出台,对二手房交易将严格执行房屋差价的20%征税,但张先生表示“不怕”了,因为离婚后这套房就成了满5年的个人唯一住房,是免征个税的,就连那1%的税钱都省了。
你也劝劝家里人,要离就尽快,得赶上这班车,万一再有新政策出来,开始限制离婚那可就傻眼了。”张先生“着急”地说。[1]
中老年成“主力军”
“进入4月,离婚人数已有所下降。”李云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南开区每天平均要办理15对左右夫妇的离婚,在最火的3月这个人数要翻上一倍。而根据经验判断,其中80%都是假离婚。
3月火爆的离婚场面,至今仍让天津市河西区民政局的吴彬(化名)心有余悸。他回忆,受到“新国五条”政策的影响,刚进3月,来离婚的人数就明显增多,甚至出现有人夜里两三点带着被褥到民政局排队离婚的情况。
“以前正常时一天也就办理8对左右离婚的,但到了3月最疯狂的时候,一天能达到四五十人来排队离婚,远远超过结婚的人数。”吴彬抽了一下鼻子,河西区民政局不得不开始发号,而且把负责结婚登记的工作人员都调到楼下来办理离婚。
那段时间工作人员忙得连上厕所和吃饭的时间都没有,这样加班加点经常要到晚上7点多才能下班。吴彬坦言,由于离婚需要经历审查、复核、登记等几项程序,一天也就只能办理25至30对左右,其他的只能第二天继续办理。
在民政局已经工作3年的吴彬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阵势”,他发现与以往“80后”离婚率占到一半的特点不同,在这次离婚潮中,年龄覆盖范围很广,不少“60”后、“50后”甚至年龄更大的夫妻都涉及其中。
让吴彬印象最深的是一位70多岁的老夫妇,来到登记处后老两口的第一句话便是“过了大半辈子,想不到要为一套房离婚”。当吴彬强调如果是因房子而离婚将不予办理时,老两口默默地拿出了早已拟定好的“离婚协议”,以“感情不和”为由提出了离婚。
直到手续全部办完,老两口才如释重负地讲起了这次离婚的“心酸”。原来老夫妇的儿女名下已有两套房产,按现行政策不能再买第三套,但为了给孩子购置婚房,家里想出了利用老夫妇的购房名额来买房的办法。为了孙子未来的幸福,老夫妇“结束”了长达50多年的婚姻。
“与年轻人对假离婚的‘直言不讳’相比,年纪大一些的离婚夫妇一般都比较谨慎,而且心理负担也更重。”吴彬告诉记者,这些大龄的离婚夫妇中,不少是为了孩子而“离婚买卖房”的。[1]
单身证明也疯狂
买房也好,卖房也罢,催生离婚率的暴增已是不争的事实。据天津南开区婚姻登记处统计,2013年3月1日至4月2日上午,共为501对夫妇办理了离婚手续,平均每个工作日要办理25对。“以前一年我们才办理2000对离婚的,现在一个月就赶上往年的四分之一了。”李云说。
同离婚率一同疯涨的,还有单身证明,原先南开区一年仅开具1.2万份的单身证明,2013年仅3月份便开具了2000多份,最多时一天能开具180份。
单身证明也叫无婚姻登记证明,是证明当事人在该婚姻登记机关所辖范围内无婚姻登记记录。李云介绍,银行贷款、买房、户口迁移等都可能需要这个证明。
暴增的单身证明也将“离婚为房子”的目的暴露无遗,李云说,由于不再有离婚时的顾虑,在单身证明上填写用途的一栏,90%的人都直白地写上了贷款或买卖房子。
说话间,一个年轻人急冲冲地跑来向李云询问如何办理单身证明,在被告知单身证明至少须在离婚两日后方可申请时,这位昨天刚办完离婚的年轻人急得直跺脚:“银行正等着要呢,这怎么办!”
“有的夫妻甚至上午刚离完婚,下午就要开单身证明,我们只能一遍遍地解释,还要忍受他们不断的抱怨。”李云颇无奈地说。
2013年3月31日,随着“新国五条”执行细则正式落地,天津的离婚潮在4月有了些许缓和,河西区和南开区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均表示相比3月,办理离婚的人数下降了一半,从结婚窗口临时调到离婚窗口的登记员可以回到自己的岗位了。
许多有这种想法的都已行动完毕,一些人也开始重拾观望心态。吴彬估计这波离婚潮可能会在四五月退去,但他们也丝毫不敢懈怠,因为“离婚潮”过后很可能迎来一波“复婚潮”。
“不少夫妻在离婚时都咨询了如何复婚,估计房产交易完成后,很多会回来复婚。”吴彬分析,因各自房产交易实际不同,复婚潮可能不会像离婚潮那样集体爆发,但也不排除因为新的政策引发集体复婚潮甚至新一轮的离婚潮。“反正现在谁也说不好。”吴彬苦笑着说。
“我就绝不会因为房子和老婆离婚!”在河西区民政局二楼的结婚登记处,一个正准备登记的小伙子当着法治周末记者向他的“准妻子”信誓旦旦地表示。[1]
武汉创历史纪录
2013年3月,国务院楼市调控措施“国五条”出台,各地配套细则也陆续落地。这个旨在平抑房价的新政,在北京、上海、天津等城市,却诱发了离婚登记人数的成倍增长。
法治周末记者在湖北省武汉市民政部门调查了解到,当年武汉离婚人数有所上涨,但官方表示不知离婚者的目的是否为了买卖房子。
3月,武汉二手房交易总量突破6000套,创历史纪录。武汉多家房产中介表示,为了买卖房子离婚的情况确实存在。[1]
一小时10对夫妻离婚
“离婚协议书签了没有?”“有没有房子?”“有小孩没有?”
2013年4月15日上午9点20分,武汉市洪山区政务中心离婚登记处,工作人员正与前来办离婚手续的一对年轻夫妻交谈。
随后的半小时里,相继有3对夫妻前来办理离婚手续。小小的办理窗口显得有些拥挤,工作人员王格介绍说,近两个月离婚的人多了很多,大概比往常翻了两番。
上午10点50分,武汉市武昌区民政局一楼离婚登记处窗口外,4对夫妻正低头填写着表格,排队等候办理离婚手续。
“他都半夜才回来,出去应酬也应该先和我说声。”社工正在劝说一对年轻小夫妻,妻子边哭边小声说着。
小夫妻旁边一对穿着时髦的年轻夫妻却面带微笑地填写着表格,两人不时地窃窃私语。记者发现,短短一个小时里,有10对夫妻前来离婚。
“不是为了房子离婚吧?”记者询问其中一对夫妻,对方没有予以回答。
“这段时间的工作量确实比原来大一些。”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近段时间离婚的人数确实增加,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婚姻登记处的孙主任表示,3月份的离婚率本来就很高。
武汉某媒体记者介绍,“新国五条”出台后,他发现离婚人数较以往增加了一些,并就此向民政部门询问数据,但该部门称发布这个数据会造成负面影响。
2013年4月15日早上,武汉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副处长、婚姻登记中心主任张艳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新国五条”出台后,武汉市的离婚率并没有多大变化,“就算有所上升,也不能说明是为了买房子离婚。”因为民政部门只负责办手续,而不会问人家是不是为了买房子办离婚。[1]
二手房交易量创纪录
尽管没有直接证据证明,3月份以来武汉市明显增加的离婚数是受“新国五条”的影响,但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同期武汉二手房的交易量创下了新高。
武汉市房管局数据显示,近4个月来武汉二手房销售量月均3000多套,而去年全年平均每月也就2500多套。截至3月26日,3月份武汉二手房交易总量突破6000套,3月交易总量创武汉有纪录以来的单月最高值。
多家连锁房产中介公司介绍,以前,二手房的成交周期往往需要一个月甚至数个月,但近段时间,客户在一个星期内就可以完成了看房到签合同的流程。
珞狮南路21世纪不动产舒博里加盟店的置业顾问江从喜介绍,2013年3月份的二手房交易同比增长了300%。客户需要多买房的话,中介有方法为他们办理手续,比如说以别人的名义或是夫妻假离婚。
记者以购房为由联系了两家房地产中介,两家房产中介均表示,夫妻名下有两套房是不可以再买房的。
优房不动产美佳湖宾新城店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客户实在想买房应该把自己名下的房产转移出去再买房,或是通过离婚的形式,来解决不能买房的困难。“现在很多人都是以买房为目的,而假离婚,对于现行政策这是无奈的举措。”
中港辉房地产葛洲坝店工作人员也表示,如果客户确定买房的话,中介会想办法帮客户解决问题,可以先选好房谈好价格办好相关手续再去办离婚。“买房假离婚在全国都很普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