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通家长就行,婚姻最大的障碍不是“差辈”。这只是个小小的坎而已,如果这个坎都不能克服,以后就更别说了。家里如果不同意,千万别硬来,要有策略,软磨硬泡,得不到双方家庭祝福的婚姻是有缺憾的。
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
1.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那样看你们家里是不是忌讳这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