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补偿,你可以提出主张按最低工资补偿;同时,要求用人单位补齐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但最长不能超过两年)。用人单位不支持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把你工资降至600元,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有权主张给你补起来。
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是近期的月工
资。
如有争议,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依法维权。
劳动局 仲裁
仲裁
上劳动局仲裁委员会仲裁 电话12333 应接正常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