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申请人有效因私护照原件(确认有效期在半年以上,护照末页要有本人签名)。
0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03、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全家页)。
04、申请人结婚证或相关机构所开具的证明原件(如有)。
05、申请人本人或配偶名下由存款银行开据的存折或存单原件,建议存期一年以上,金额人民币十万元以上。
06、申请人物产证明原件(如房产、车辆及证明个人财产的相关证明材料)。
07、申请人公司简介并加盖公章原件。
08、申请人在职证明信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
09、申请人照片原件。
10、申请人请提供月收入证明原件如工资单需加盖公司公章或工资卡请打印流水单并加盖银行公章。
11、申请人曾出访去过国家的签证页及在国外拍的3-5张照片原件(要有境外标志性建筑物的) 。
12、申请人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13、申请人50mm*50mm的免冠彩色白底相片2张原件(并在背面用铅笔签名
14、申请人名片原件2张。
15、申请人曾使用的旧护照原件(如有)。
16、申请人详细填写的赴美申请表原件。
有学校发的邀请函就没什么问题了。不用太担心。练好口语,到时用流利的英语与签证官对话。不用带存款证明,再带学生证、美国学校的邀请函就可以了。
能带上就带上
美国B1/B2签证申请材料清单
如需申请商务/旅游签证,应缴纳160美元申请费并提交下列材料:
非移民签证电子申请表(DS-160)。
前往美国旅行的有效护照,有效期需超出在美预定停留期至少六个月。如果护照中包含的人数多于一人,则每个签证申请人都需要提交单独的申请。
一(1)张在最近六个月内拍摄的2英寸x2英寸(5厘米x5厘米)照片。
支持性文件
支持性文件仅是签证官在面谈时需要考虑的众多因素之一。签证官将综合职业、社会、文化和其他因素,根据每位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分析和判断。签证官需要权衡申请人的赴美意图、家庭背景、在原居住国的长期规划等各方面信息。每一个签证申请都将视为独立个案处理,并依据法律给予充分的考虑。
注意:请勿使用虚假材料。欺骗或歪曲事实可能导致永久拒签。为保护个人隐私,申请人应将材料密封带入使/领事馆。使/领事馆秉承信息保密原则,不会向任何人公开申请人的材料内容。
请在面谈时携带下列材料。如有可能,最好使用原件而不是影印件。请勿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使/领事馆递交任何支持性文件。
当前收入证明、纳税单、房产证或企业产权证、资产证明。
行程表和/或其他有关旅行计划的说明。
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介绍信,详细说明申请人的职位、工资、入职时间、是否获准休假、赴美参加商务活动的目的(如有)等。
犯罪/法庭记录(无论在何地被捕或定罪,即使已服完刑期或被赦免也不例外)。
此外,根据申请人的出行目的,可能还需携带下列材料:
学生
请携带成绩单和学位证明/文凭,以及银行月结单、固定存款单等资金证明。
在职人员
请携带单位开具的就职证明以及最近三个月的工资单。
企业家和公司高管
请携带所在公司的职位证明以及薪酬证明。
探亲
申请人应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与邀请人之间具有真实、未间断的亲属关系,并且提供邀请人在美国的移民身份信息。下列文件可能对申请签证有一定帮助:
户口本或其他能够证明真实亲属关系的文件、近年来与美国亲属的合影、亲属的美国护照或绿卡复印件(如亲属在美属于短期停留,则应提供其护照及美国签证复印件)等。如果申请人上次在美国停留的时间超过入境美国时批准其停留的期限,请在面谈时出示美国国土安全部批准的延期证明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