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你的主要责任,肯定是应该的。参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日常的工作日,并且在事故中不承担主责以上,可以申请工伤一般这种工伤是协商处理的,当然公司方面不认的话,可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