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标法》中的“在先权利”

2025-04-28 0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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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商标法》所保护的在先权利是指在商标申请注册之前即已存在并合法有效的权利。同时,当出现不同主体在相同类似商品上同日申请相同近似商标,以及以不正当手段抢先申请注册他人使用在先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等情形时,《商标法》亦对在先使用商标提供保护。因此,对商标的在先使用虽然不能形成严格意义上的权利,但在特定情形下也可成为《商标法》所保护的准权利。本文拟从纵横比较的角度评述《商标法》对在先权利(含在先准权利)的保护,并对《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理解与使用发表意见。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回答2:

商标合法在先权利是指申请注册商标的申请日之前他人已经依法取得或者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权利 , 既包括在先注册取得的商标权以及在先申请 、在先实际使用的商标 , 也包括其他合法在先权利和应予保护的合法权益 , 如著作权 、外观设 计专利权 、姓名权 、肖像权 、已登记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字号以及有一定影响的商品或者服务名称 、包装 、装潢等。

回答3:

也就是说,同样的商标名称,谁先提交申请注册就算谁的